云南保山:召开上半年贫困县乡纪委书记工作例会

  【摘要】 为认真总结评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分析问题,交流工作经验,督促推动落实,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和作风

为认真总结评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分析问题,交流工作经验,督促推动落实,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和作风保证,6月27日,保山市纪委、监委召开今年上半年贫困县乡纪委书记工作例会。市纪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市委巡察办主任、各县(市、区)纪委书记,各园区纪工委书记或负责人、各贫困乡(镇)纪委书记、相关派驻纪检组、相关机关部门共56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总结分析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上半年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了下半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五县(市、区)纪委就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同时,围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随机抽取提问了5名贫困乡(镇)纪委书记。

自去年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后,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迅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脱贫攻坚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将具体行动统一到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安排部署上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一项重点任务,通过持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实实在在的推动解决了一批扶贫领域的突出问题。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克服麻痹、懈怠的思想,坚决摒弃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等同于一般性业务工作的做法,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聚焦主业主责,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力度,用纪律瞄准扶贫领域的每个角落。要严格执行六项制度,不断提升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在全市“六项机制”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做加法”,在“结合”和“完善”上下功夫,改进和完善原有的方式和做法,切实把六项制度贯彻落实好。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存不精准,表现为站位不高;不严肃,表现为“宽松软”;不及时,表现为惯性思维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问题不查清绝不放过;责任不落实绝不放过;处理不到位绝不放过;教训不汲取绝不放过。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要聚焦六项制度落实,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增强治理效果。要牢记使命,久久为功,担负起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特殊使命,努力做新时代的合格答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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